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深圳蓝悦医疗美容门诊部执业登记注册的批复
深卫计医政〔2015〕33号
深圳市蓝悦生物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深圳蓝悦医疗美容门诊部执业登记注册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后,我委组织专家对该门诊部进行实地验收评估,专家组认为该门诊部基本具备开业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蓝悦医疗美容门诊部办理执业登记注册,核定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蓝悦医疗美容门诊部。
(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汇处皇岗商务中心1号楼504-505、507-508单元。
(三)类别:医疗美容门诊部。
(四)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五)法定代表人: 梁飞。
(六)主要负责人:侯艳萍。
(七)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化验室。
(八)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九)设置单位:深圳市蓝悦生物有限公司。
(十)登记号:PDY41145-X44030417D1542。
二、要求该门诊部加强聘用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其人员资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要求,严格按《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情况,应达到相应标准并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
三、请你公司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委领取该门诊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此复。
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