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限期拆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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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因张仕宜(身份证号码:362232**********10)未经批准擅自在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东成路22号一楼施工建设了一处隔层一案,我局向张仕宜依法作出并送达了深坪土监限拆〔2018〕02-0057号《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其于2018年11月15日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逾期未拆除的,我局将依法强制拆除。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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