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市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根据市委有关要求,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罗新安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王旺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蒙志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海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翠乔 党组成员、副局长
柳 涛 党组成员、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曾丽娜 调研员
成 员:杨宏亮 办公室主任
林 涛 政策法规科科长
刘东辉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
廖兴国 社会工作科科长
郭玉嫦 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赖戊亮 社会救助科科长
夏四海 双拥科科长
赵庆平 新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主任
冯 鹏 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布 军 优抚安置科副科长
梁卫雄 市老龄办主任
李光茂 市救助管理站站长
梁富云 市军休服务中心主任
林 勇 市福利***发行中心主任
刘高源 市殡葬服务中心主任
吴克坚 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徐云峰 市烈士陵园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确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事项。
2、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检查和指导,结合各环节的特点,统筹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先进典型宣传工作。
4、做好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委督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主 任:张海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
副主任:杨宏亮 办公室主任
林 涛 政策法规科科长
冯 鹏 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办公室下设秘书宣传组和组织协调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 秘书宣传组
组长:林涛 政策法规科科长(兼)
成员:何小斌、姜婷婷、潘双红、赵国卫
主要职责:制定教育实践活动方案,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讲话稿、整改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总结等综合文字材料;编发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简报;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 组织协调组
组长:杨宏亮 办公室主任(兼)
成员:张东江、周健、周文普
主要职责:筹备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做好与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协调沟通和服务工作;收集汇总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反映和投诉;指导督促各直属单位开展活动,统筹推进局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珠海市民政局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