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清退用地处置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城市更新项目清退用地处置工作,明确纳入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的国有未出让用地的清退要求,我局对2015年发布实施的《深圳市城市更新清退用地处置规定》进行修订,形成了《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清退用地处置规定(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修订质量,现就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9月1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1030室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更新处(邮编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csgxj@pnr.sz.gov.cn。
***:1.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清退用地处置规定(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清退用地处置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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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清退用地处置规(征求意见稿).docx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清退用地处置规定》起草说明(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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