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大鹏鹏城地区法定图则511609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鹏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拟对[大鹏鹏城地区]法定图则5-11、6-09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5-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1***48.60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限高20米,备注为规划。
6-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旅游发展备用地E9,用地面积为22731.38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限高20米,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5-11地块用地性质和用地面积均不变,容积率由1.8调整为2.2,建筑限高由20米调整为45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为3192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配套服务设施为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750平方米)、6班幼儿园(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
按照统建需要,将6-09地块划分为6-09-01和6-09-02两个地块,其中:6-09-01地块用地面积为8188.0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由1.2调整为2.1,建筑高度由20米调整为45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为1596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配套服务设施为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备注:地块内南侧需建设24小时开放的公共车行通道;6-09-02地块用地面积14543.3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及指标保持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
(三)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山路5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乌冲村乌围街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2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联系(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邮编:518119),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07月2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28336315
***:[大鹏鹏城地区]法定图则5-11、6-09地块图则调整公示文件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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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鹏城地区]法定图则5-11、6-09地块图则调整公示文件.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