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与横琴新区签署委托行政管理权协议书
本报讯 记者种筱娜 通讯员 王子程报道:发展要快,放权要实。昨日,市发展和改革局与横琴新区管委会签署委托行政管理权协议书,依法委托横琴新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以及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等四项主要管理权限。
日前,市政府颁布了《关于授予横琴新区管委会部分市一级行政管理权限的决定》,决定以委托方式,将市一级投资项目审批权以及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行政管理权等权限授予横琴。2月2日,市政府召开贯彻落实《决定》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宁卡要求横琴新区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在一个月内明确具体委托事项。市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迅速行动。
近年来,市发展和改革局通过简政放权、完善法规等方式,着力突破审批瓶颈,提高审批效率。已向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高栏港经济区、航空产业园、富山工业园等行政区和功能区委托部分投资项目审批权和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行政管理权。在委托权限后,市发展和改革局做到放权不放责,积极协助受托机关与国家、省等有关上级部门沟通,切实指导各区依法、合理和有效行使受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