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关于公开征选文化中心2018年花卉租用摆放服务机构的公告
龙岗文化中心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有A、B、C、D四个互相连通又相对独立的区域,拥有大剧院、音乐厅、艺术展览厅、图书馆、文化馆、书城、影城、深圳迷笛中心等功能场馆。文化中心工作日人流量约为两千到三千人次,周末及节假日人流量可达一万人次。为进一步美化文化中心各区域的环境,提升市民来文化中心的活动体验,充分展现文化中心的良好形象,我局拟委托专业社会机构提供龙岗区文化中心2018年花卉租用摆放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名称:2018年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常年花卉租用摆放服务;
2、内容:提供文化中心2018年一年花卉租摆服务,一年花卉租摆数量预计不低于800盆(参选单位可到文化中心进行现场考察制定方案);
3、费用:总费用控制在18万元以内;
4、时限:一年
二、资质条件
1、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
2、须在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绿化管养服务类预选供应商名单之列;
3、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管养服务的能力。
三、公告时间
2018年1月30日起至2月5日止。
四、受理时间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月5日下午17: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工作人员将与符合条件且通过综合初审环节的机构联系,其余投标单位不逐一通知,相关投标资料不退回。
五、评选办法
我局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经费预算、团队保障、特色服务等方面全面评审打分,并报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承办单位。
六、提交材料
(一)报价表(报价单必须盖公章);
(二)花卉租摆承办方案;
(三)相关证明材料:
1、参选单位简介、诚信资质材料、业绩证明(注明合作过的单位)、花卉摆放实景照片;
2、公司营业执照正本、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一)、(二)、(三)三类材料按顺序排序(报价单务须盖公章),共2套快递或直接送达到龙岗区文化中心管理处(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大道8308号D区504 联系人:谢***)。
七、咨询方式
龙岗区文化中心管理处
联系人:谢*** 电话:0755-89558994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