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采购商务公寓作为前海人才住房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前海人才住房筹集渠道,扶持前海产业发展,吸引总部和高端人才落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操作、严格监督”的原则,采购少量商品房(公寓)作为前海人才住房,并将严格按照深圳市和前海管理局有关人才住房管理的规定,按照只租不售的原则对拟采购住房进行管理。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采购房源要求
1、采购范围:深圳市距离前海合作区直线距离20公里以内(直线距离),达到预售条件或主体竣工的、质量合格的一手商务公寓。
2、户型要求:采购户型以小户型为主,主要为单身公寓、一房一厅、两房一厅或两房两厅的商品公寓。
3、数量要求:拟计划购买不少于600套商务公寓,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公寓,以楼栋或可独立管理的单元(如一栋建筑分为A/B座等)为最小购买单位。
二、采购方式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6 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的规定“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和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 本次前海人才住房采购属于由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范围。现我局正按规定开展自行采购工作,上述事项公告期从2016年10月25日到2016年11月3日。
特此公告。
前海管理局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