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清算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工作截止日期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缴库工作的通知》(粤财行〔2019〕8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工作的通知》,我区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工作,2020年12月1日开始不再接受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款办理,也不再办理换开结算票据。
请符合退款条件的单位务必于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前,到从化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提交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办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
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退还申请”,在办事指南栏中点击对应事项,选择“广州市”→“从化区”→点击查询“查看指南”。
业务咨询电话:020-87927303。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