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伟生龙穴岛度假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州市南沙区伟生龙穴岛度假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伟生龙穴岛度假村的申请,南沙区环保局拟对广州市南沙区伟生龙穴岛度假村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广州市南沙区伟生龙穴岛度假村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龙穴路四巷1号,主要经营中餐及旅业。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3550平方米,建筑面积2253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1栋3层商业楼(自编A1栋,1楼为大厅及餐厅,2-3楼为住宿客房)、1栋2层商业楼(自编A2栋,1楼为vip包房,2楼为住宿客房)、1栋2层员工宿舍、临建简易餐饮区(自编A3区)及厨房。项目设餐位300个,炒炉6个,煲仔炉2个,蒸炉2个,消毒柜2台,冰柜2台。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中央空调。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龙穴岛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项目废水排放量为25758吨/年。厨房油烟废气经抽风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所在楼顶高空排放。风机、油烟处理器、空调外机组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各工序正常运行,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2、项目污水排放口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硫化物、总磷、LAS,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厨房油烟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4、各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产生的废油脂属于严控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5年8月12日至8月18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联系电话:020-39078213
Email:xieliliz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