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关于广州市南沙区养老院护理用品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实际需求,现需为广州市南沙区养老院采购一批护理设备。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现对广州市南沙区养老院护理用品设备采购项目通过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承接单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养老院护理用品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需求提供相应货物(采购需求详见***清单)
四、项目控制价
该项目经费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此控制价为含税等费用,报价为总价包干形式。
五、承接单位资格
(一)在广东省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它合法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及服务;
(二)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制度,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其他不良记录,年检合格,社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根据需求清单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提供产品的型号名称、规格、技术参数、产品合格证等。
响应上述要求需提供佐证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提供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无加盖单位公章的,视为无效询价。
六、比选方式
(一)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70%的视为报价无效。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高者中标。
(三)若2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报价低的单位作为本次比选的最终签约对象。若得分最高的报价单位自动退出,则由得分第二高的报价单位作为本次比选的最终签约对象。
八、询价文件提交要求
(一)本公告有效期为11个自然日,请于2020年10月10日下午17:00前将询价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询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提供正本、副本均需加盖公章。
(三)询价文件须清晰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基本情况、报价清单(含设备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和报价)、售后服务、资质证明、获奖情况、销售业绩情况、联系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法人的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机构的公章。
参与报价的单位应将规定的文件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并在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
不符合上述本询价公告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位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五)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视为送达日期)。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206室,联系人:刘***,联系电话:020-34667460。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