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明珠湾起步区3号和4号能源站供能项目建议书审批前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管理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广州市明珠湾管理局提出。(以上应填写《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 》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06:54:1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