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关于实施2013年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各位渔民:
经***同意,自2011年起珠江流域实行禁渔期制度,禁渔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2013年,我区继续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我区范围内的禁渔水域为:
一、虎门口。海洋渔船与内河渔船传统作业区域分界线(东莞沙角至南沙龙穴岛连线)向珠江一侧的水域;
二、蕉门水道鬼涌口(坐标点:22°45"29.323116"N, 113°32"57.45012"E)与二涌口(坐标点:22°44"45.293388"N, 113°32"27.58776"E)联线以北水域;
三、洪奇沥水道烂同安(坐标点:22°36"56.830788"N, 113°34"54.05736"E)与十五涌口(坐标点:22°37"10.852392"N, 113°35"19.06872"E)联线以北水域。
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请广大渔民互相知照并认真遵守好珠江禁渔期制度。
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