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州市花都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及其调整范围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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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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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花府办函〔2016〕17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穗花编办〔2018〕26号 、29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我局共有行政许可20项,其中纳入《广州市花都区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目录(2018年版)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0项:1.道路运输(旅客运输、国际道路运输) 经营审批;2.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3.占用、挖掘公路审批;4.在公路上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5.在公路用地范围以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6.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审批;7.公路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施工许可;8.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9.经营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10.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1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12.出租汽车经营许可;13.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许可;14.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15.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16.交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17.公路建设项目路面改造工程建设方案审批;18.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19.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20.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其中: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等4项是市委托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前,除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等3项因为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里面没有找到该实施清单而未能进驻外,其他17项行政许可事项均已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我局全年的行政许可申请量为434件,其中受理量434 件、不受理0件;行政许可办结量434 件,其中审批同意为 434件、审批不同意 0 件。
(一)依法实施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广东省公路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批办理。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批。若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对行政许可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也及时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批时间。全年共压缩行政审批时间101个工作日。
(二)公开公示情况。我局坚持办事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所需申请材料、有关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在网上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审批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在局网站主动公开我局的权责清单及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目录(2018年版);二是按照《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州市信用办关于更新调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标准的通知》精神,按时做好行政许可信息的统计登记工作,并及时将新增的行政许可信息挂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网进行公开公示。全年共公开公示新增行政许可信息434宗。
(三)推行标准化情况。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系统按“十统一”标准化工作要求,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了认真梳理完善,严格按标准化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各项基本要素,并将完善后的《办事指南》编制成业务手册分派到各职能审批部门及政务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前来办事,进一步提高审批质量、审批效率。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规定,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1.按照《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63项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花府〔2018〕4号)要求,我局对行政审批项目“公路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施工许可”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审批(审查)”及时进行了清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报告,改为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2.目前我局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1项:提供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审批(查)咨询报告,涉及的行政审批项目是“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已按省编办工作要求进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遵循“开放、有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常态开放。
(四)创新方式情况。一是创新申请受理和办理模式。按照省、市、区“一门式、一网式”和“三集中、三到位”政务服务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已全部进驻到区政务服务大厅,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办理模式,达到100%的全流程网上办理率。二是精简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严格执行市制定的最简化的审批程序和最短的审批时限,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建立预约办理、办事工作日等服务制度,确保在事项受理时节点完成审批工作。
(五)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情况。1.运政方面,坚持交通行政案卷评查制度,开展对档案、卷宗的评查活动;组织开展了对行政审批工作的自查,并依法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依法办理信访案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路政方面,市、区、局各级均对路政执法有严格的监督考核工作制度,我局自觉接受各级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市交委每年组织两次公路路政许可工作检查,采取各区交叉互检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公路路政许可现场实施情况、路政档案归档情况、服务窗口建设情况等。我局也制定了单位内部路政许可责任制和监督管理制度,经常自查自纠,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
2018年我局未接到对20项行政许可实施方面的举报和投诉案件。
(六)实施效果情况。我局通过公开公示每项审批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大大减少了申请审批的退案数量、提高审批效率,行政相对人认可度和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年来,我局在承办案件时能做到及时、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依职权解决问题时,没有存在推诿、拖拉、越权、行政不作为等情况。但也存在一些需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一)监督制约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这些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研究,加以改进。
(二)在人员配备、设备配置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工作人员的业务综合素质还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不断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效方法,努力打造政府服务新模式,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和程序,切实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三)严格落实监督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健全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将窗口工作和后台审批环节有机联结起来,确保审批运行及监督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四)增强办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