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巴城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爆竹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值此2020年春节来临之际,我们向您致以亲切的问候!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是具有历史渊源、群众喜爱的节庆民俗,然而近年来这一习俗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噪音污染,更带来火灾隐患,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使您和家人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通告》要求,自即日起,巴州区东起宕梁街道办事处杨坝社区、中坝社区和玉堂街道办事处新桥社区;西起盘兴物流园沿西环线以东;南起巴中南收费站沿高速公路至巴中西收费站;北至大佛寺、望王山至檬子河村的城区将全面禁止燃放、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为进一步推动禁燃禁放工作,共同促进巴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让家乡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在此,我们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有关规定,主动维护城市安宁的生活环境,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不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告别陋习,崇尚文明”,对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坚决制止。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更安全、环保、健康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市民朋友们,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在禁放区域内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公安、应急管理、环保、城管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巴州是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需要全体市民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让我们共同行动,携手并进,共创文明、绿色、平安家园。衷心感谢您的支持!祝您阖家欢乐、新春愉快!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编辑:白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