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县建设规划获省通过
9月26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四县(区)的生态建设规划通过了四川省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环境保护局专家组的评审。
专家组经过认真审议,一致认为四县(区)的《规划》文本编制紧密结合实际、依据充分、资料齐全、目标明确、结构严谨、内容详实、立足点高、理念先进、重点突出、思路清晰、定位准确、技术路线正确、规划图件齐全,体现了生态县建设的内涵和要求,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创新性;体现了生态县建设的时代特色和科学内涵,符合环境保护部制定的国家级生态市、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大纲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制定的省级生态市、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要求。
与会专家对《规划》提出了修改意见,要求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经各县(区)政府审定后,报县(区)人大审议实施。
评审会上,省生态办及省环保局的专家要求四县(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的理念,结合新农村建设,结合城乡统筹,进一步加强生态县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规划的各项重点项目得到顺利实施,切实有效地推进生态县(区)建设进程,圆满实现建设目标,县(区)相关部门要制订生态县(区)建设的实施方案,抓好“生态细胞”系列创建活动,加大生态县(区)建设力度,为全省生态县(区)建设出经验,树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