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新增专家代表委员库候选人推选工作的公告(第二批)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城市更新委员会”)于2019年2月经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区规委会”)批准后成立,现拟按程序开展区城市更新委员会新增专家代表委员库候选人推选工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区城市更新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由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审批的城市更新项目(更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
(二)区规委会和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的其他职责。
区城市更新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区规委会办公室委托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专家代表委员候选人推选程序
候选人实行公开推选。推选程序为:
(一)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网站上公布候选代表的资格条件、推选办法及推选日期;
(二)符合聘任资格条件的个人由其所属社会团体或单位书面推荐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后拟增订委员名单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审批,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聘任并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区城市更新委员会委员的聘任资格
(一)爱国爱民,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二)热爱城市更新及城乡规划工作,具备城市更新、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基本常识和素质,熟悉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的情况;
(三)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维护公共利益,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四)承认并遵守区城市更新委员会的各项章程,能按时参加区城市更新委员会各项会议;
(五)具备城市规划、土地利用、产业与经济、实施评估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资格者优先;
(六)原已经区规委会聘任为区规委会专家代表委员的,可直接登记为区城市更新委员会的专家代表委员。
四、选聘日期及办法
(一)望各有意愿单位或个人于公告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新增专家代表委员库候选人推选表》(可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或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索取)加盖公章后送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已经区规委会聘任为区规委会专家代表委员请填写《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新增专家代表委员登记表》加盖公章后送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有任何疑问可上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查询,或直接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三)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753室规划管理处
联系人:樊工
电话:82112237
电子邮箱地址:345051419@qq.com
***1: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新增专家代表委员库候选人推选表(1)
***2: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新增专家代表委员登记表(1)
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