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延荣要求一定要把村民委员会建成村民自己的组织
??2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延荣、副主任张长云及秘书长李模建出席。
??在认真听取来自各县(区)的12位村支书、村主任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情况交流发言后,陈延荣指出,要充分认识村民委员会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明确肩负的重大责任,认清村民委员会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和新机遇,认真去研究、去适应,并抓住机遇、用好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
??陈延荣要求,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并加强对村民委员会建设的领导。首先要切实发挥好村民自治的作用,把村民委员会建成村民自己的组织,更好地服务于村民,促进发展;要按照三自四民主的要求建设好村民委员会,尊重民意、维护民权、保护民利,使村民委员会真正发挥组织引导作用、带头示范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领导,支持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职,对村民委员会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尤其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妥善解决基层干部老有所养的问题,最根本的是逐步解决村民自治的动力问题、能力问题、财力问题、活力问题。其次要以促进农村增收为核心,抓好产业培育,千方百计提高市场占有能力、农业组织化程度和综合生产能力,建立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基层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带领农民闯市场。还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改革,尤其是在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把企业家引入农村,把工商资本引入农业,把公司制、股权化、股份化引入农村,依法有序有偿推进土地流转,加快转移农民的步伐。同时还要加强对村民的教育引导,提升广大群众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