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温馨提示
一、跨省通办试点期限: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二、可办理事项: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经常居住地为黄埔区的,可持黄埔区有效居住证在黄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
三、所需条件: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除提交一方当事人黄埔区有效居住证外,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现行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规定办理。
四、预约方式:可通过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网页版)、粤省事APP提前预约。“跨省通办”预约功能将于5月31日正式开通。
五、咨询电话:黄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0-82112103。
六、婚姻登记处地址:黄埔区开达路77号A5栋首层。
黄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