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残疾人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残联、定点鉴定医院:
根据《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
(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要求:申请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贴照片处需加盖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骑缝公章〕。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户口本和身份证)。
(二)受理:乡镇(街道)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受理人需签字确认。
(三)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大竹县指定机构有三家,分别为:大竹县人民医院、大竹县中医院、达州市民康医院(大竹院区)。大竹县人民医院、大竹县中医院评定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达州市民康医院(大竹院区)评定精神、智力残疾。指定机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首页贴照片处加盖医院骑缝公章,并负责代为收齐申请人办理残疾人证所需资料。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残疾人证评定花名册由县残联反馈给乡镇〔街道〕残联,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乡镇(街道)残联应及时向县残联报送公示结果。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四)审核、批准:县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五)发放、存档:县残联在一个月内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
特别说明:为减少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少跑路,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到医院鉴定时需交齐办理残疾人证需要的所有资料(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申请表、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不再到县残联递交所需资料,由县残联派人到指定医院收取相关资料。残疾人证的发放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残联发放。
大竹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