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卫生监督所对金城社区小旅馆进行监督检查
2013年10月21日上午,天河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冼村街城管科、金城社区居委会,召开辖区经营小旅馆及公共场所管理人员会议,主要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会后对小旅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检查界定以卫生许可证上核准的经营项目依据事实,要求经营单位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证,设立专职卫生管理人员、经营单位建立卫生信息公示栏,要求除“四害”检查率达标100%,就是无鼠害、苍蝇、蟑螂、蚊子对人的健康造成威胁,小旅馆内不同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棉织品应存放于储藏柜中,要求经营者必须认真学习卫生操作规程,从业人员按照本岗位卫生操作规程严格操作,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
天河区卫生监督所对不符合卫生检查规定的小旅馆,要求进行整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整治了小旅馆的卫生情况,对经营者不合规定要求的一部份进行自律整治,对达不到卫生条件的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如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给予取缔,这次的整治小旅馆最大限度的消除了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冼村街 金城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