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机制增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核心动力
9月11日下午,天河区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天河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会议强调,重点建设项目是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是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要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逐步完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服务机制,推动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行政水平。
据悉,随着天河“一区两城三带”空间布局的确定,越来越多的重大基础设施与重点产业项目落户于此。为加强对我区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预备项目的管理、服务和保障,确保工程进度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区发改局牵头草拟了《办法》。
《办法》共分五章、二十三条,明确了我区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认定、管理、服务和保障整个流程的具体做法,主要立足于推动项目建设,做好服务工作,对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不予干预。《办法》规定,区属各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每年9月30日前向区发改局提出下一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预备项目的书面申请,经该局调研、论证、筛选、审核并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后,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印发执行。
《办法》重点从服务保障、资金保障、政策保障、信息保障四个方面统筹服务区内重点项目。一是服务保障,区重点项目及重点预备项目将加盖绿色通道专用标识,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行政部门对纳入绿色通道管理的项目将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同时,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推介区重点项目。二是资金保障。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等专项补助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使用时,对重点项目予以优先安排。三是政策保障。区重点项目可享受《天河区扶持重点企业的优惠措施和天河区企业办事优先卡制度》中各项优惠措施,各职能部门积极在本系统内向上级部门推荐区重点项目,争取国家、省、市的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支持。四是信息保障。建立重点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法人单位通过信息系统报送项目月度进展情况以及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实现项目信息化管理和全过程动态***。
《办法》将按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并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区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