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街道团建指导员工作对接会议顺利召开
4月23日下午,天河区街道团建指导员工作对接会议在区政府大院北会场顺利召开。团市委组织部叶兴仁部长,区委组织部龚政权副部长,团区委副书记李汶强、刘华,区属各街道分管领导和团工委负责同志,新选拔出来的21位街道团建指导员及其所在高校的团委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团区委副书记刘华主持了会议。
会上,团市委组织部叶兴仁部长和团区委副书记李汶强分别作了讲话,两位领导对各街道及21位街道团建指导员提出了工作要求,希望各街道能够配合好团建指导员的工作,为团建指导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要求团建指导员们能够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生力军和先锋队作用,为基层团组织输送新鲜血液,贡献力量。会上,与会领导还为21位团建指导员颁发了聘书。
据悉,为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枢纽型作用,推动天河辖内高校与基层单位的互动共赢,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充实基层团工作力量,加强天河区基层团组织建设,团天河区委决定出台实施选聘天河区属街道团建指导员制度,目的在于:一、加强街道团工委的力量,巩固和扩大团组织的有效覆盖;二、提升街道共青团工作质量,广泛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参与,充分活跃基层团组织,实现“两个全体青年”目标;三、整合多方资源,实现共青团工作的社会化运行、项目化推进。团建指导员的工作旨在充分活跃基层团组织,加强各高校与基层单位的互动交流,通过在各高校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分派到天河区各街道任团建指导员,达到以优秀人才推动基层团建工作发展,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同时也为辖内高校优秀学生干部提供一个深入基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锻炼自我的平台。
经过前期的广泛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核、公示名单等程序,团区委选拔了21名各高校院系级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以上的优秀学生干部担任天河区街道团建指导员。这21名同学由团区委统一管理,任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工作期间要求每周至少1天到街道团工委驻点工作,非到岗期间与街道团工委负责人保持紧密联系。暑假期间要求累计不少于两个星期在街道驻点工作;寒假期间则不少于一个星期,具体时间安排可与街道团工委负责人商定。工作职责是:协助街道团工委开展“两新”组织建团和团建工作,策划开展主题活动,推进校地合作项目,开展调研活动,推动团区委的专项工作等。团区委将为每位学生提供每个月500元的交通、餐饮补贴,届时统一划拨到各街道,由团工委负责人根据团建指导员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予以发放。
天河区落实团建指导员工作,既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组织部、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的有力举措,又是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枢纽型作用、整合资源、落实“街校对接”的积极探索。相信通过配备团建指导员,充实基层力量,团区委将更好地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努力打造“总部天河、智慧天河、幸福天河”,并为天河当好广州推进新型城市化道路排头兵贡献青春力量。
共青团天河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