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提供法律服务引导新中国大厦商户依法维权
3月20日起,荔湾区委、区政府对新中国大厦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部分,分步实施临时查封整治。由于目前正值服装销售旺季,大厦的临时查封对经营业户造成了一定影响,加之新中国大厦的租赁关系较为复杂,经营业户的利益诉求较多。
为了保障新中国大厦消防整治行动的顺利推进,引导受影响经营户依法维权,荔湾区司法局主动介入,邀请了法律专业人士现场为受影响的经营户提供法律服务,讲解法律关系,提供索赔指引,最大限度保障经营户利益。《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均对此进行了报道。
报道刊登后,引起了新中国大厦其他尚未被查封整治的楼层的经营户对商铺消防安全问题的重视,26日起,陆续有尚未被查封整治的其他楼层的经营户领着报纸前往岭南司法所进行法律咨询。
值班律师热情接待了经营户,详细倾听经营户讲述商铺的租赁情况和管理费缴纳情况,并询问和查阅其携带的单据,耐心为其分析相关法律关系和可以寻求解决的途径。值班律师向经营户解释了政府行政职能关系,行政部门的职权是有法律规定的,公权不能干涉私权。经营户与业主、物业管理之间涉及合同经济纠纷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人民调解,但人民调解前提是双方自愿,如一方不愿意,则不能强制进行;也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经过律师一番耐心的沟通和解答,经营户满意的离去。
(编审:秦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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