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财政局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
2021年3月5日,达川区财政局召开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会议,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及各支出股室股长参加会议。会议由达川区财政局李志华同志主持。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2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此次绩效自评工作。
一、落实绩效自评范围和责任主体
根据文件精神,按照 “谁使用资金、谁开展自评” 的要求,此次开展的绩效自评范围为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匹配的资金,资金使用部门(单位)是此次绩效自评的责任主体。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和指导各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推进绩效自评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分工合理、职责明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此次自评任务。
二、明确绩效自评主要内容及方法
各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填写《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计算预算执行率,对照总体目标,填报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对照各项三级指标,填写全年实际完成值,做好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实际完成值填报;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绩效指标较多的原因进行分析,书面做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充分发挥绩效自评时效
按照文件精神,区财政局要求各支出管理股室和资金使用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自评工作,充分利用此次绩效自评契机,结合部门实际,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管理及使用进行全面体检,通过绩效自评完善管理、改进方法、优化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按照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申请及分配预算资金、调整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应用,督促资金使用单位认真整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