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司法局三四四工作方法社区矫正从零基础走向规范化
狠抓“三大”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联动竞进。一是狠抓体系建设。按照《社区矫正法》第八条规定,及时成立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达川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区委区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明确各单位职责,形成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在区司法局增设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14个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424个村(居)委员会为社区矫正提供协助,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组织体系。二是狠抓阵地建设。区委区政府先后投入300余万元,打造建设1200余平米的社区矫正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中心设置指挥中心、宣告、定位监控、心理矫治等功能室,实现社区矫正阵地规范化、标准化。2018年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三是狠抓队伍建设。配备社区矫正政法专编人员32名,培养心理咨询师4名、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238名,吸纳社区矫正对象所在村(居)和单位负责人、亲属以及网格员积极参与,形成专群结合、多元参与的“大矫正”工作格局。
突出“四个”重点,实现社区矫正监管提质增效。一是监管模式制度化。出台《达川区社区矫正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达川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达川区社区矫正领域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登记报告制度》等,为我区《社区矫正法》全面贯彻实施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监管程序规范化。完善入矫前社会调查评估、入矫初人身风险评估、矫正中矫正效果评估、解矫后总体质量评估的“四段式”评估机制,实行严管、普管、宽管的分类管理,根据矫正对象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工作方案,促进社区矫正执法行为规范和精准。三是监管方式立体化。建立“四位一体”立体管控体系,通过GPS定位监管、微信群补充监管、心理干预矫治辅助监管、定点定时***监管,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程序化管理、智能化防控,有效防止“脱管、漏管、虚管”的发生。四是监管监督法治化。依托全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和全省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将矫正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特殊人群全部依法纳入监督。区人民检察院强化刑罚执行工作的检察监督,对社区矫正工作出现的不规范执法行为、不正确履职行为进行监督纠正,有力提升刑罚执行规范化。区公安分局与区司法局利用“两所联动”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同管同育”,确保社区矫正对象100%监管到位。
强化“四项”教育,净化社区矫正对象思想灵魂。一是开展警示教育触动灵魂。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走进“高墙”听监狱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及时通报社区矫正对象重新收监案例,增强在刑意识。二是弘扬传统教育洗涤灵魂。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赴红军文化陈列馆、张爱萍故居、列宁街等红色革命教育基地感悟先烈事迹,从思想和心灵上接受红色基因的感染和洗礼。开展“四德教育”“四史教育”,激发其爱国爱党热情,增强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深化法治教育拯救灵魂。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法治教育、现身说法、学法知识考试,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律法规个别教育,发放《社区矫正法读本》《宪法读本》《普法漫画》等资料,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纪意识。四是依托劳动教育抚慰灵魂。协调区民政局和乡镇(街道)敬老院,建立公益活动基地,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活动、参与环境整治等,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