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广州市知识产权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广州市知识产权职称评审工作,优化知识产权评审委专家库专家结构,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86号)、《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关于做好我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入库委员遴选工作的通知》(穗人发〔2008〕108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知识产权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人员,调整优化我市知识产权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组织推荐专家申报入库,并就组织推荐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市内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在职在岗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或研究的专家学者。
二、专家条件
1.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格和职业道德,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办事公道,遵守评审纪律。
2.能正确理解、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地坚持评审工作。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的入库专家应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10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参加省、部级以上的成果评估、项目鉴定或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业绩显著。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的入库专家应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8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曾做出比较显著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4.具有理工科、法学或其它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优先推荐45岁以下人员。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评委库专家推荐工作,人数不限,具体操作请参照《评委会委员入库操作指引》及《评委会委员入库流程》实施。
(二)被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推荐,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设在市知识产权局)遴选后,报经省、市人社部门同意后进入市知识产权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专家将作为今后全市知识产权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的备选人员。
(三)被推荐人需认真填写《广州市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中级)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见附表,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并附能够反映申请人专业技术能力和学识水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于9月30日前送市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并将材料电子文档发至邮箱:ipo_gz@163.com。
***:1.广州市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中级)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2.《评委会委员入库操作指引》
3.《评委会委员入库流程》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广州市知识产权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人选的通知.doc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8月29日
(联系人:雷春,电话:81050740,邮箱:ipo_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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