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房屋安全检查鉴定单位的公告
为确保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公开征集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房屋安全(检查)鉴定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二、项目概况:因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对房屋安全进行检查或鉴定。包含但不限于外墙脱落(检查)鉴定、挡土墙(检查)鉴定、玻璃幕墙(检查)鉴定、历史建筑(检查)鉴定等。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付费标准:
按我局相关付费标准执行。
五、参选事项:
(一)参选单位须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并已登记备案;
(三)承诺按我局以下要求配合我局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1.常规鉴定要求3天内出具正式鉴定报告;
2.突发房屋安全事故需进行应急鉴定的,能确保1.5小时内及时到位,并在12小时内出具电子版鉴定报告,24小时内出具正式鉴定报告。
(二)技术要求及其它:
1、鉴定人员须拥有广州市鉴定协会所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与房屋鉴定相匹配的专业职称;
2、鉴定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实施,对房屋损坏等情况予以记录并在现场进行必要的标记、测量等,以便后续工作的跟进。
六、提交的资料
参选单位报名时须提交的竞投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
(一)报名函、投标人声明、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鉴定单位备案证书的复印件(原件报名时核对后取回);
(三)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主要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鉴定人员注册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五)主要业绩。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竞投资料应密封,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七、其他
(一)网上公示时间:2019年1月11日~2019年1月17日。
(二)报名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月18日上午9:00~11:30。
(三)报名文件递交地点:吉祥路28号409室,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020- 83178626。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