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审计整改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2月至4月,广州市审计局对市地方志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广州市审计局审计报告》(穗审管报〔2018〕5号)的审计意见,市地方志办于5月23日召开各处长以上参加的审计专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对照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方面
审计报告书指出,市地方志办未将上缴《广州年鉴》与《珠三角城市群年鉴》非税收入4.25万元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6.40万元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整改措施:5月23日审计专项工作会议研究决定,今后由非税收入主体年鉴处核实销售书籍收入情况,由年鉴处对下一年非税收入进行预估,报人事秘书处纳入下一年非税收入预算。物业管理服务由人事秘书处根据实际情况和市财政局统一标准,已按规定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
二、预算执行方面
审计报告书指出,市地方志办2017年物业管理服务未实行政府采购。2017年市地方志办人事秘书处未将物业管理事项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竞价,也没有将物业管理事项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主要原因是市地方志办按照上级有关部门部署处在与其他单位进行物业置换的动迁状态中,以及2017年3月市地方志新馆已有广电物业管理公司中标,影响市地方志旧馆无法确定物业管理政府采购周期。
整改措施:2018年6月以来,市的有关部门暂未续谈动迁事项,市地方志办于7月上旬通过政府采购系统进行招标竞价,8月13日确认成交,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物业管理按规定进行了政府采购。
审计报告书指出,市地方志办自然村落信息系统实施服务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27.25万元,此项偏差原因是对采购项目归属类别与市审计局归类判断不同,市审计局将该项目归类为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工程,采购起点是20万元,市地方志办信息资料处将该项目归类为工程类,采购起点是50万元。市地方志办归类为工程类理由是,核查《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15年,穗财采〔2015〕71号),该项目建设内容有:触控设备采购;订做触控设备支架;设计和制作村情展示内容软件,包括图文、视频展示;强电布线、弱电布线;安装、调试设备和软件,该项目非单一的设备采购项目,不属于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可以按照工程类项目采购。
整改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学深学透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和制度,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对一些难以判定采购性质的,更多地咨询权威部门后确定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项目采购。
三、财务核算和管理方面
审计报告书指出市地方志办存在固定资产有未反应或少反应的情况。市地方志办整改如下:
一是472.98平方米半地下室未在固定资产账上反映。市地方志办通过5月23日专项工作会议讨论,目前已进行“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由于该楼与办公区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过去没有单独对半地下室进行估价,现已聘请广州诚安信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该处进行估价,按规定入固定资产账。
二是接受捐赠的432件永久性藏品未在固定资产账上反映,市地方志办通过5月23日专项工作会议讨论,参考省博物馆等文博单位的做法,通过清点登记,已完成“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三是48679册藏书未在固定资产账上反映,市地方志办通过5月23日专项工作会议讨论,并咨询市财政局意见,已通过盘点登记,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四是未将地方志新馆展柜、分区导览系统共138.70万元,及上述一至二点固定资产录入资产管理系统。我办已通过盘点清理,将该部分固定资产补录了行政资产管理系统。
五是关于未按规定核算24件受托储存管理的展品,市地方志办现已通过专人清点整理,将24件展品全部纳入“受托代理资产”核算。
六是关于61783本图书、画册及3069张光盘未作存货核算。市地方志办5月23日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做好盘点工作,设立实物帐,完善会计科目,现已进行作价登记,在“存货”科目核算。
其他问题,如汇缴的本单位住房货币补贴造成虚增资产负债71.38万元、支付的广州市地方志新馆信息化(一期)项目建设工程款73.91万无未作“在建工程”核算等,在审计过程中,市地方志办已完成相关整改,在我办5月25日关于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的复函中已报告。
今后,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将进一步严格管理,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