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林化工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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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3日发表
广东华林化工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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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华林化工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封开县江口镇三元路燕塘尾(县环保局大楼),邮编:526500 联系电话:0758-6688955传 真:0758-6687688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 广东华林化工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建设单位: 广东华林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地点: 封开县江口镇江梧公路(雪廉冲),中心地理位置经纬度为111.4845***°E,23.457262°N环评机构: 合肥颖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 广东华林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产品为松香、松香树脂、精制松香树脂、松香树脂乳液和松节油精分系列。该公司目前使用3台燃生物质有机热载体炉(2台为200万Kcal/hr的有机热载体炉,1台为300万Kcal/hr的有机热载体炉)进行生产,上述设备已经通过环保验收。为提高锅炉效率,进一步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建设单位拟拆除上述3台燃生物质有机热载体炉,新建3台燃天然气有机热载体锅炉(2台型号为YY(Q)W-3510Y(Q),1台型号YY(Q)W-2800Y(Q)的有机热载体炉),并分别配套3根排气筒(烟囱直径0.4m,高度8m,排气筒自编号G1、G2、G3)。本项目只是对锅炉及其燃料进行技改变更,技改前后,华林化工生产工艺和产品种类、产能、生产设备、工作制度等均维持不变。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次技改不新增员工,不改变生产规模及内容,项目使用的有机热载体炉的导热介质为有机热载体,无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锅炉排污水产生。(2)项目运营期间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为锅炉烟气。锅炉采用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锅炉烟气中的SO2、NOX、烟尘的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气锅炉)后通过锅炉配套的3根8米排气筒(烟囱直径0.4m,排气筒自编号G1、G2、G3)高空排放。(3)项目涉及的声源包括锅炉鼓风机等,集中在锅炉房。经隔音、减振、消声等措施治理,并合理布局,项目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项目实施后,锅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因此项目无固体废弃物产生及排放,项目完成后全厂不新增固体废弃物。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自项目受理之日起至今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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