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26个省定贫困村已全部达到退出十项标准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奋斗,去年广宁有劳动力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已达14624.65元;26个省定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057.54元。目前,省定贫困村已全部达到退出“十项”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已100%实现“八有”脱贫标准,完成退出。
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由中山市、肇庆市和广宁县派出的185个帮扶单位共223名驻村干部参与到广宁的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定点帮扶各镇、村,形成了强大的攻坚力量,稳步实现了贫困户贫困村有序脱贫退出。
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不断深入,广宁各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意义,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攻坚克难,用情用力用功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截至目前,广宁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高中、高等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已及时足额落实,共发放生活费补助13921人次,发放金额达3594.4万元,贫困户学生子女完成高中以上学历毕业达923人。此外,符合政策兜底保障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均已全部纳入政策兜底保障。贫困人口也已全部落实购买养老保险政策,共29397人次,购买金额达404.22万元;落实领取养老金待遇25159人次,共发放养老金3692.475万元。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共计99211人次,购买金额1978.07万元;并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2016-2019年,广宁共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5473户,共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966.5万元。
此外,广宁还把脱贫攻坚的工作重点放在产业培育上,以龙头企业为带动,以合作组织为纽带,以基地建设为基础,通过一手抓产业推动,一手抓合作组织建设,探索出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发展模式,做大做强了番薯干、南药、蜂蜜、水产品、畜禽、食用菌等多种优势产业,为广宁脱贫摘帽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进入乡村振兴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