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屏山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告(2020年5号)
根据十三届屏山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将于2020年10月12日至11月13日对县委办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委办领导班子及科级领导干部。
二、巡察方式和内容
巡察组将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了解等方式,围绕“三个聚焦”(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开展巡察。同时,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科级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意见箱,开通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县纪委干部监督电话:572311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电话:5724997,县委巡察办干部监督电话:5602929。
接访时间:巡察期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接访地点:县纪委监委办公楼412室
接访举报电话:177****2901
电子邮箱:psxwxcz01@163.com
意见箱地点:县行政中心大门左侧面、县纪委监委大门左侧面、县扶贫开发局大门左侧面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县委办领导班子及科级领导干部的举报和反映,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方面按照规定正常受理。
中共屏山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