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1.2017年度决算编制说明
2.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收入决算表
4. 支出决算表
5.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1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1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级各项方针、政策;向本镇党委、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并指导村委会的工作,抓好基础政权建设。负责本辖区内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场镇建设管理。一是率先启动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一期工程已完成7栋楼的封顶和内墙工作。二是智能交通助力城乡治理。新增场镇***头4个,划定行车路线,规范停车场2个。
2、屏山四季果园建设。四季果园流转土地300亩,巩固发展草莓种植120亩,新发展猕猴桃园20亩,葡萄、无花果、红心柚共计130亩;完成进园区道路的加宽整治、河道整治和山坪塘整治,完成了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旅游标识标牌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小型动物园1个,三角梅长廊1个,提升了园区的接待水平和承载能力。
3、岩门万亩优质绿茶基地建设。一是强化岩门片区内5000亩核心茶园的升级改造, 在双峰、岩门和公坪实施川茶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二是大力发展茶旅乡村旅游。在茶园内布局相应的旅游设施和标识标牌,建成3200平方米旅游文化广场1个、凉亭4个、观景台3个、茶体验中心2个。三是强化宣传,提升大乘茶产业知名度。2017年3月,成功举办宜宾市首届国际茶叶年会屏山分会场活动,4月,第二届屏山炒青文化旅游节在岩门片举行,带动了茶叶产业的经济效益,提升了屏山炒青的知名度。
4、我镇以脱贫攻坚为统揽,坚持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短期脱贫与长远发展相结合,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完成脱贫127户509人,全面完成县定目标任务;通过市级验收及市级第三方评估,贫困村中坪村“一低五有”指标全部达标,贫困发生率降至0.92%,达到退出标准;实施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117户465人,集中组织劳务培训271人,园区企业解决贫困户就业33人。
二、部门概况
大乘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大乘镇本年收入合计183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0.3万元,占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5万元,占0.01%;其他收入53.5万元,占2.99%。
2017年大乘镇本年支出合计198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8.93万元,占46%;项目支出1069.53万元,占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乘镇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780.3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988.4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34.38万元,下降29%。;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3.6万元,下降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3.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5.58万元,增长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3.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万元,占32.34%;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46.72万元,占2.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24万元,占9.14%;医疗卫生支出39.77万元,占2%;城乡社区支出43.92,占2.21%;农林水支出1024.26万元,占51.65%;交通运输支出2.87万元,占0.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94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1.24万元,占0.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7.79万元,完成预算100%。人大事务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478.43万元,完成预算10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14.24万元,完成预算10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112.22万元,完成预算100%。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4.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20.06万元,完成预算100%。组织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群众文化:2017年决算数为40.58万元,完成预算100%。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广播:2017年决算数为6.1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5.18万元,完成预算100%。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017年决算数为27.75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7年决算数为4.07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0.7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福利老年福利:2017年决算数为2.95万元,完成预算100%。特困人员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69.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017年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0.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15.86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8.42万元,完成预算100%。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2017年决算数为15.4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7年决算数为43.9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农业事业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116.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017年决算数为192.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业其他农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25万元,完成预算100%。水利防汛:2017年决算数为0.82万元,完成预算100%。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9.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430.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9.75万元,完成预算100%。
7.交通运输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和运输安全:2017年决算数为2.8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地质灾害防治:2017年决算数为1.94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1.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8.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3.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万元,占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万元,占46%。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扶贫、下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94批次,1850人次,共计支出4.5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万元,下降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9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大乘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95万元,比2016年增加11.28万元,增长4.8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大乘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日常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乘镇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