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人才管理和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劳务开发的规划及农民工工作政策。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人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等。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力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9%
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3.持续实施人才+战略,积极探索实施柔性引才,深入推进百名硕博士进珙县校地合作等人才合作模式,做强转型发展智力支撑。实施新型智库建设,与同济大学、临港高等院校和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合作机制,积极推进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基地和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大力引进科研技术、创新人才,进一步落实3+1 人才引育计划,充分发挥新型智库招引专家的作用和效应。
4.积极鼓励支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实现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
5.加强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用好用活各项扶贫资金和政策,重点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推广入股分红、合作经营、资产收益等模式,做好贫困户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确保每个计划脱贫户至少发展1个增收项目或实现1人就业。
6.建立完善珙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建设诚信珙县。
7.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和失业人群再就业工作,托底安置大龄、残疾、家庭特别困难群众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200人。
8.全面完成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中人的待遇计发工作。
9.扎实开展社会保险扶贫专项工作,力争代缴1.3万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10.完善和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7%以上,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5%以上,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完成率100%,建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按90%报销。
11.持续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建立完善劳动保障诚信机制;实施推广助工安心平台,加强欠薪源头治理,全面推进治欠保支工作。
12.做好2019年公务员招录和培训工作、公务员年度考核、年终统计工作;做好公务员人员调配(调动、辞职、辞退)工作;做好干部任免及干部职级晋升工作;按照上级政策要求规范进行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和考核招聘工作;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规范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辞(解)聘、调(流)动、考核、培训和统计;规范对各个系统、各行业的职称管理工作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完善全县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13.继续完善和加强调解工作体系、推进基层调解建设,完善办公设施,规范调解流程,加大调解力度,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仲裁院组织机构,提升仲裁院工作效能,加强仲裁院联动机制建设,提高仲裁院队伍素质;控制信访来访总量,特别是要降低进京赴省的越级访,减少集体访和重复访;初信初访办结率要达到100%;市以上交转信、案的办结率要达到100%,老户化解息访率达到80%以上。
14.做好工资年度晋升工作;做好新进人员工资办理、工资转移、审批,退休办理等日常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并轨相关工作;做好企业军转干的解困、慰问及维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珙县人才交流中心、珙县人才储备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69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9.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6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44万元,占89.85%;项目支出70.96万元,占10.1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9.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9.4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9.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18万元。主要是调增了职工基本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94万元,占 89.93%;卫生健康支出24.87万元,占3.56%;住房保障支出42.59万元,占6.08%,教育支出3万元,占0.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培训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0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行政事务工作项目支出。如:公招人员政审及紧缺人才政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考试及专业技术及任职资格评审。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37.6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0.9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8.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6.8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2.5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8.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2.52万元、津贴补贴72.68万元、奖金15.21万元、社会保险缴费28.02万元、绩效工资101.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9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42.5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5万元。
公用经费111.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48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3.5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17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14.2万元、培训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4.28万元、福利费3.55万元、其他交通费1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43万元、公务接待费7.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2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业务发生。
根据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业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4.95%。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2万元,其中:公务用购置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珙县人才交流中心、珙县人才储备中心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4家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1.4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11万元,减少3.56%,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1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0.96 万元县级财政资金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公招人员政审及紧缺人才政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考试及专业技术及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公务员培训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2019年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局机关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预算绩效公开表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