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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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珙住建城管公示2020年第9号
公示期: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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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报类型 | 申请事项 | 初审意见 | 备注 |
1 | 宜宾辰峻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新办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不同意 | 1.办公场所证明不符合要求;2.未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
注:最终结果以公示期结束后发布的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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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9:51: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