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县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县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本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环保、法制、国防、维稳、信访、安全等工作。
3.负责全县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各领域机构编制、岗位设置具体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管理、指导;负责本系统职工退休、死亡、抚恤和评残等工作。
4.负责统筹安排本系统各领域各级划拨的事业经费,参与拟定经费筹措、划拨、项目投资的方案,依法监督事业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各类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活动条件装备。
5.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负责管理和促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6.负责管理、指导、推动全县教育教学的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负责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负责管理、指导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7.负责组织推进全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基层文化建设;负责管理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事业;负责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事业;负责管理、组织、举办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负责指导培育基层文化人才;负责统筹推进文化科研、文艺创作生产和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文化艺术推广等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
8.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利用,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宣传和利用等业务工作;负责组织申报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指导、监督文物经营单位的购销活动。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9.负责广播影视行业管理,监管和指导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及安全播出;负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视频点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广播影视宣传工作,负责广播影视播出节目的政治内容和质量审查。
10.负责管理文化市场,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及文艺演出、音像制品零售、印刷出版业、互联网经营场所的设立、变更等行政许可、审核、备案、报批和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文化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行为。
11.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图书发行事业和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出版物印刷许可证;负责音像制品出版、复制管理及电子出版物、书报刊经营活动管理;负责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出版物质量标准。
12.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
1.继续开展“四大工程”项目扫尾工作,确保所有项目在2017年春期投入使用。扎实有效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省市下达“改薄”任务顺利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目标。做好2016年财务决算和2017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兜底保障、困难学生资助和大学生生源地信用贷款等项工作。
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抓好教育“四大工程”建设,配合县上对办学条件差距较大的学校落实好建设任务,指导学校的教辅器材配置和功能室建设,确保按评估标准落实好小硬件器材的配置、管理、使用等工作。做好学校2016至2017学年事业统计各项数据的收集、核实、填报工作。开展对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专项督导评估和责任督学的培训工作。
3.以机制创新激发发展动力,抓好全县“农民理事会”机制体制建设,力争2017年在全市推广,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法人治理结构的转变升级。
4实施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整合宣传文化、党员教育、计生卫生、体育健身等设施资源,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建设,推广社区公共文化网格化管理服务。到2018年262个村、16个城市社区全面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5.继续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管制建设。实现县域文化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6.推进“文化精准扶贫攻坚”。以60个贫困村为基点,对未达标的县、镇(乡)公共文化设施进行新建或改扩建,到2018年全面完成60个贫困村文化扶贫任务。
7.继续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点抓好省保单位宝山北京寺壁画维修、文保单位安全巡查、第四批县级非遗审核公布、市级以上非遗项目提档升级等工作。
8.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文化创意为引导,围绕苗族蜡染、慧多麦秆画等非遗项目发展骨干文化企业,力争实现文化产业的增长比例至少每年达到15%以上。
9.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畅通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渠道,根据服务目录科学设置“菜单”,采取“订单”服务方式,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实行错时开放,提高利用率。开展“精准扶贫、文化扶志”惠民演出,推广文化志愿服务,在城乡社区就近开展志愿服务。探索省、市、县级骨干文艺团体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结对子”。
10.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动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11.开展工作督促检查。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由各级文化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机制,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同时,引入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对中心建设、管理和使用中群众满意度较差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和推广。
12.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抓好教师学习培训和支教选派工作,继续抓好县、乡镇文化专干和社区文艺骨干“三区”人才培训和文化馆轮训工作,充分调动文化志愿者参与文化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梳理农民文化理事会机制建设中的新方法新措施,全面形成一套具有推广价值的文化惠民机制。
珙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坚信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坚强领导与关心帮助下,珙县教育文广工作有信心、有能力力争再创佳绩。我们将坚定不移的推进教育文广惠民扶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增强教育和文化自信,推进“教育凤凰计划”,推动文化自强,加快建设文化名县的信心和决心,为建设人幸福的经济强县和绿色家园,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部门概况
(一)内设机构
珙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内设办公室、教育股、文化股、广电股、政工股、计财股、政策法规与综合改革股、安全管理办公室等8个股室。教育文广局直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直属其他事业单位6个。辖区内法人单位中小学校40个。
(二)人员编制和实有数
编制总数 126人,其中:行政编制 25人、参公事业编制8人、事业编制 90人,工勤编制 3 人。实有职工106 人,其中:行政 18人、参公事业8人、事业 79人,工勤1 人,缺编2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 1566.94 万元,其中:当年教育和文化体育与传媒预算拨款收入1566.94 万元,安排支出预算156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566.94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899.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2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0.26万元;项目支出 409.26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包括运转类项目59.36万元,事业类项目 349.90 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和文化体育传媒支出1302.31 万元。主要用于:本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文化站免费开放、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农村公益电影、扫黄打非、学生艺术节、六一儿童节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5.59万元。主要用于:本机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47.69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 81.3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75 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 1 %。公务接待费 18.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82 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 %。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 1 %。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和加强公车管理,相应减少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费用。目前,我部门保留公务用车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 辆,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82 万元。
六、其他说明事项
由于本单位无政府基金性支出,故4、4-1表无数据;无国有资本经营性支出,故5表无数据。
***:珙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珙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