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引进人才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和创业补助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重点说明以下内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2015年12月31日县委常委会第13届105次会议纪要,对照《关于明确引进人才创业及安家补助的方案》标准,“对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委编办以公开选拔方式统一组织引进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和省委组织部招录的紧缺专业全日制博硕士选调生,五年内分别发放1000元、300元每月的创业补助,对引进到党政机关、县属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3万元安家补助,其他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再享受”规定,珙县共引进符合上述条件的校博士、硕士研究生18人(其中分年度引进2012年2人,2013年11人,2014年5人),现有14人。经测算2016年补发一次性安家补助费30万元、发放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每月创业补助费9.8万元,两项合计39.8万元。县财政局根据珙财行审[2016]202号、珙委组[2016]25号文件及县领导批示,安排引进人才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和创业补助费39.8万元,全部用于引进人才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和创业补助费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时、准确进行发放。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本项目是根据珙财行审[2016]202号、珙委组[2016]25号文件及县领导批示,安排引进人才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和创业补助费39.8万元,由财政局在年初下预算到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时到位。本项目资金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2015年12月31日县委常委会第13届105次会议纪要,对照《关于明确引进人才创业及安家补助的方案》标准,在2017年年初编制预算上报财政局,由财政局下拨到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金均及时到位。
2、资金使用。本项资金主要用于引进人才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和创业补助。发放标准:引进人才五年内分别发放1000元、300元每月的创业补助,对引进到党政机关、县属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3万元安家补助。发放进度: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截至2017年1月已全部支付。所有支付标准均按珙委组[2016]25号文件要求执行,所有支付资金均与财政局下发资金相稳合,合法合规,真实及时。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引进人才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和创业补助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资金是采取一次性发放的形式,支付任务完成量100%。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本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既定计划执行,实际支付与计划量相符。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该项目资金是采取一次性发放的形式,支付任务完成量100%,截至2017年1月已全部支付。
四、项目绩效情况
引进人才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和创业补助资金项目实现了“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满意度为100%。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到人才对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性,加强人才建设工作。由于我县处于偏远山区县,造成了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人才少,单位紧缺的人才引进难。
(二)相关建议。
建议加大创新人才引进渠道和优化服务观念,以更加开放的机制、更加灵活的政策,更加宽松的环境来留住引进人才,让引进的人才能更加全心全意投入到工作中去,为我县吸引、引进、留住高层次人才。
***:2018年珙县引进人才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和创业补助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