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珙县南部十一乡镇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方案听证会公告(一)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报经县政府同意,我局拟于近期召开珙县南部十一乡镇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方案听证会。现将征集听证会参加人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1名,具体构成:消费者11名;经营者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代表8名(县人大代表2名;县政协委员2名;上罗镇政府、孝儿镇政府、县住建城管局各1名;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1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在南部十一乡镇范围内公开征集(每个乡镇征集1名代表,共11名)。有意参加者可于2020年 8月19日至8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珙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报名(地址:县市场监管局二楼消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31-3956033,联系人:袁鸿)。报名结束后,每个乡镇超出征集代表人数的,将在报名的本乡镇的消费者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参加人的消费者名单,届时将邀请纪委、报名消费者代表及新闻媒体现场监督。逾期各乡镇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足的,由我局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村(社区)推荐补足差额。
与本次听证项目有关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由我局委托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由所在单位、组织推荐并由我局发函聘请。
(三)消费者参加人的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南部十一乡镇常住居民;
3、珙县恒圣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用户;
4、具备一定的分析研究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5、热心公益,关注听证事项及听证方案,有充分的时间参与听证准备,并承诺如期参加听证会。
二、旁听人员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5名。有意参加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珙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报名(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同上)。旁听人员名单将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
珙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