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8年度政法工作先进基层单位和先进乡镇(社区)警务室的决定
2008年度,全县政法基层各单位和乡镇(社区)警务室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川东北宜居宜业中等城市奋斗目标,努力适应加快营山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扎实开展政法队伍“三大主题活动”,切实加强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基层单位和警务室在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和维护稳定等方面的保障作用,为推动营山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县委、县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9个政法工作先进基层单位和13个先进乡镇(社区)警务室予以表彰奖励。
一、2008年度政法工作先进基层单位(9个)
回龙法庭 小桥法庭 双流派出所 星火派出所 骆市派出所 城南派出所
老林派出所 绿水司法所 小桥司法所
二、2008年度先进乡镇(社区)警务室(13个)
木顶乡警务室 三兴镇警务室 增产乡警务室 茶盘乡警务室 凉风乡警务室
合兴乡警务室 带河乡警务室 大庙乡警务室 黄渡镇警务室 双林乡警务室
太蓬乡警务室 绥山社区警务室 化育桥社区警务室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政法各单位和全体警务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素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维护全县政法社会稳定、推动营山加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