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佛镇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辖区各单位: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之年,为圆满完成镇党委确定的2016年农村工作目标任务,镇政府决定对2016年农村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细化目标。各村(居)、单位要根据《2016年农村工作各村(居)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和《千佛镇辖区各单位2016年实事任务表》,进一步明确职责,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各村(居)、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定期检查工作,及时协调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扎实苦干,稳步推进。各责任村(居)、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既定目标,既要加强沟通协调,又要注意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工作落实。涉及全局性的事项,各村(居)、单位都要主动介入、密切配合、扎实苦干、稳步推进。
三.强化督查,确保完成。镇目标督查督办工作线要采取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切实加强对各责任村(居)、单位的目标考核和工作督查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及时***督办、及时予以通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