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作为开展法律援助助力精准扶贫攻坚
自今年全市扶贫攻坚活动开展以来,江南司法所加大对贫困户的法援力度,助力精准扶贫。该所结合阆中市司法局法治扶智工作思路,创新举措,扩大援助范围,降低法援门槛,适度放宽了法援经济困难标准,把全市贫困户建档立卡纳入法援服务对象范围,为其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让更多群众更大程度地在法律援助上获益。
江南司法所在日常走访中了解到治平乡鼓锣山村精准扶贫对象张某某,男,生于1986年9月,于2010年12月于广西省与女方莫某某登记结为夫妻,2011年4月莫某某离家出走,至今未归,现夫妻已分居长达6年,张某某希望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律师费用,根据《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张某某此类案件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江南司法所结合实际,经认真核实了张某某的精准扶贫户身份之后,给予其法律援助的帮助。力争在精准扶贫工作开展的同时,贫困户能够更好地通过法律援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扶贫先扶智,脱贫先脱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