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江南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办属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露天焚烧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阆府办发〔2017〕2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办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江南街道办事处特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宋 波(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徐元贵(人大工委主任)
宋 军(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李 明(党工委副书记)
李继昌(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王小军(办事处副主任)
温洪波(办事处副主任)
冯 剑(办事处副主任)
杜 敏(党工委委员)
邓奇雄(纪工委副书记、效能办主任)
陈 懿(江南派出所所长)
谢荣俊(党政办主任)
李 彬(农业中心主任)
傅开彬(财政所所长)
敬锦昌(广播站站长)
田福兴(城管办主任)
赵洪波(江南城管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办,由徐元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东、李彬、赵洪波为成员,负责日常信息收集、统计工作。
二O一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