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充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西充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基层审判机关,主要行使刑事、行政、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和民商事案件的执行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我院受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商事案件、其他案件、执行案件;为西充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部门概况
(一)机构及人员
西充县人民是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单位内设办公室(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网络管理中心、车管中心、印刷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机关党支部、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服务中心、民一庭、民二庭、刑庭、行政庭、审监庭、大调解中心;下辖晋新、太平、义兴、槐树、双凤、多扶、仁和、古楼8个人民法庭。2016年单位在职职工112人,其中正式职工92人(行政编制88人、工勤编制4人)、聘用辅助人员20人。退休人员34人,遗属8人。
(二)车辆保有数
2016年在编公务用车14辆,其中特种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西充县法院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1293.89万元。收入预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374.95万元,增长了40.80%。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293.8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176.70万元,医疗卫生55.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95万元。支出预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374.95万元,增长了40.80%。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法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法院及人民法庭审判、执行业务的办案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人民陪审员公务费、法制宣传费、科技法庭建设维护费、文书送达费、通讯费、专用设备购置维护费等。
2016年法院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1176.7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人民法庭正常的办公、办案支出及人员支出、日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55.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61.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6.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接待费9.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数下降2.4万元,下降了20.86%。主要原因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数下降57.5万元,下降了50%。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控制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执法办案警车的燃油、维修、保险、停车洗车等支出。
附: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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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充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