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推行四法社会管理迎接18大胜利召开
南部县:推行四法社会管理 迎接18大胜利召开
近年来,四川省南部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在全力打造五城南部、建设生态大城市的同时,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让群众幸福的科学理念,从人民群众需求角度出发,全面推行四法社会管理工作机制,解决了一大批基层群众急难怨盼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和谐,迎接18大胜利召开。
--全面推行就地解决法
一是源头预防。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风险评估机制,切实做到没有兼顾各方面利益的政策不出台、得不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政策不出台、与民争利的政策不出台、配套措施跟不上的政策不出台,防止因决策不科学、不民主、不合法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构建新时期和谐干群关系,防止因政策执行不公、工作方法不当、干部作风不实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二是定期排查。定期对矛盾纠纷进行滚动排查,做到村(社区)每周排查一次,乡镇(街道)、部门每旬排查一次,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集中梳理一次。尤其是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主动深入到村社、农户了解问题,化解矛盾,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化解、工作在一线落实、民心在一线稳定。联系片区的县领导、帮扶乡镇的县级部门一把手每月至少到联系片区和帮扶乡镇下访1次,乡镇党政一把手将逢场天作为便民服务日。同时,各级各部门设立专门的信访稳定信息员,及时收集、报送矛盾纠纷信息,确保重大、紧急的信访稳定信息在第一时间通过党政网上报处理。
三是事要解决。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千方百计予以解决,做到不推不绕,不躲不拖;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落实解决人员、明确解决时限;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和稳控工作,做到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激化,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
--全面推行逐级调解法
一是完善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全县和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做到分管领导明确、调解机构健全、工作人员到位。同时,按照归口办理原则,严格信访件办理时限,简单信访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信访件20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件6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是健全队伍。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合调解小组,分别由各级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全面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和力量,建立有乡村干部、法律工作者、离退休人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地方有威信的群众代表等参与的调解员队伍,并根据不同的矛盾纠纷抽派相关人员参加调解。
三是明确程序。推行村(社区)初始调解、乡镇(街道)认定调解、县大调解中心终结调解等三级逐级调解模式,且每次调解必须形成书面调解结论,并有各方效力确认签字。凡申请上一级调解的,必须出具下一级调解的书面结论。下一级调解机构有义务和责任参加上一级调解机构对本辖区内矛盾纠纷的调查和调处。要求越级调解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同时,重点信访案件一律由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调解,重大信访案件一律由多部门参与联合调解。凡涉及多部门参与调解的信访案件,由县信访局牵头协调。
--全面推行服务优质法
一是温情接访。各乡镇(街道)、单位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职责、职务、电话号码一律对外公开,凡因公因事外出或不在岗,主动到本单位办公室登记,由值班人员负责接待或办理来信来访事宜,以方便群众办事。对来访、来办事的群众要主动热情、文明接待,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腔热情办事、一句走好相送。对政策范围内该办又能办的,必须在第一时间无条件办理;该办又一时不能办的,必须承诺办理时限尽快办理;对不能办的,必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绝不允许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现象出现。
二是真情陪访。实行首问责任制,来访群众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必须耐心听取来访人的诉求,对不属于本人、本单位答复和解决的,要陪同来访群众到县信访局或相关单位。
三是领导办访。开通县委书记、县长短信平台。对群众短信反映的合理诉求,短信平台将在第一时间回复信访人和应承办乡镇或部门一把手。承办乡镇或部门一把手及时将调解处理情况回复 短信平台。对村民(社区居民)地址明确的,同时将短信转发告之给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错过最佳帮助时机,不受理紧急求助短信,如需紧急救助直接拨打110、120、122、119等紧急电话;骚扰短信一律不受理;在规定办结时限内,重复短信不再受理;诬陷诽谤、造谣滋事、敲诈勒索等非法短信一律不受理,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对已办理的群众诉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适时对问题是否反弹、结果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进行回访,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全面推行依法处置法
一是规范行为。加大对《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逐级信访。对违反信访条例的上访行为,一律按照先规范行为,再解决问题的规定处理,绝不允许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现象出现。
二是依法打击。对已调处到位仍不断上访、经说服教育无效的人员,信访部门出具相关材料后,由公安机关、责任单位负责遣回;对屡遣屡返、无理取闹、缠访闹访的,由公安机关强行带离现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或劳动教养等处罚,涉及犯罪的依法予以处置。
三是责任追究。对故意回避群众合理诉求、不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事项、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导致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或恶性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乡镇(街道)、部门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仅2012年上半年,全县就摸排各类矛盾纠纷1434件,及时稳妥解决1267件,化解率88%,确保了全国两会、省第十次党代会期间社会稳定。(南部县政法委 南部县综治办 南部县法建办 宋仕华 胡建国 康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