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关于在就业培训领域治理过程中主动说明问题及提供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区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政风行风,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今年全省在人社就业培训领域开展系统治理。
2021年5月30日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就业培训领域存在以下问题的,要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说清问题:
存在参股培训机构的,企业虚假培训的、培训过程造假的,在就业培训中存在贪污侵占、骗取套取、以权谋私行为的。
对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的,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觉悟态度、后果影响等因素,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甄别处置,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限期内未主动说清问题,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的,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欢迎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相关违纪违法问题。
举报电话:0817-3691320,0817-3662012
来信请寄:区人社局线索举报信箱(区人社局楼道口)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021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