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区社保局四落实防范业务经办风险
今年以来,为确保基金安全,防范社保业务经办风险,高坪区社保局采取“四个落实”等措施,强化社保基金监管,规范社保业务经办流程,做到了基金安全、经办规范。一是落实内控制度建设的相关规定,建立内控体系,充分发挥内部审核职责作用,将内控制度相关规定落到实处。二是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规定,修改和完善了《高坪区社保局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业务经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业务经办过错责任追究的情形、追究方式及处罚的具体规定等,从制度上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和业务经办规范。三是落实社保业务及基金支付“三审”制度的相关规定,实行了各项社保业务经办和社保基金的支付由经办股室负责人初审、稽核人员复审、领导审批的“三审”制度,未经“三审”的社保业务不得经办,未经“三审”的社保基金支出不得支付。四是落实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组织全局职工学习廉政建设相关政策,通过警示教育,防患于未然,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