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将重治医疗保健品广告
□ 范燕萍 记者 徐朝江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顺庆区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监管警示通报会上获悉,顺庆区工商局相关部门近日将继续深入开展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包括:一是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主要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虽经审批纂改审批内容发布药品广告,在广告中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做出承诺,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广告中含有药品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二是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药品广告。在广告版面不标明广告标记,而使用专版、专题、企业形象等非广告标记;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报告文学、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发布广告;在新闻报道中标明企业、事业单位的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方法。三是在保健食品、药品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作证明的。四是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主要是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超出核准的保健功能范围,宣传未经核准的功能。五是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主要是在广告中保证或者变相保证治愈各种疑难疾病,以及宣传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