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县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复函
李雪莲委员:
你在县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县现代农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5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大英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级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并建立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园区建设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现代农业园区党工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交办的事项,对各个现代农业园区进行协调指导考评,负责国、省、市级园区的创建和乡镇级园区的星级评定等工作。
(二)强化多元投入。建立完善建设投入保障机制,整合用好涉农财政资金投向园区建设。把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招商政策充分结合,创新农业投入融资机制,实施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农业担保等,支持组建农业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探索建立农业产业贷款分险制度,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园区建设。积极争取人民银行分支行在执行定向政策工具、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信贷政策时对现代农业园区给与适当倾斜,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现代农业园区金融综合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优先在园区设置助农取款服务点、农村综合金融服务站,开展农村产权融资服务改革创新,加大对园区服务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金融支持力度。县人民政府每年统筹整合3000万元以上园区建设资金(其中2400万用于县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资金,600万用于乡镇农业园区建设奖励资金),同时县级财政每年安排足额经费用于国、省、市级园区创建工作。
(三)强化用地保障。落实用地保障政策,将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与园区建设结合,将指标流转部分收益用于园区建设。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要,按不低于省、市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予以单列,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对从事森林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助设施建设用地可再增加3%。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园区内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并强化备案,加强监管。
(四)强化改革推动。开展深化改革,打破区域界限,推动种植业和畜牧业、稻田综合养殖 、林下综合种养等融合发展,实现园园相连,连线成带,产业连片集中发展。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 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出租、托管、入股等形式放活土地经营权,支持运用整体股份合作、连片 综合整治等方式,发展“大园区+小农场”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落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保障农户资格权、 盘活资产资源使用权,鼓励采取存量折股、增量配股、土地入股等形式,吸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园区规模化发展现代农业。
(五)强化人才支撑。通过培育龙头企业负责人领军队伍、放活体制内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培养激励新型职业农民等 ,加大引导人才队伍进入园区创业、聚集园区发展力度。重点鼓励和支持农民企业家、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 员、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等群体进入园区创新创业,领办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组织 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院校与园区建立合作平台、向园区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支持。探索推行行政部门、金融机构挂点联系园区制度,选派一批干部驻点园区帮助开展工作,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和县职教中心办好涉农专业。
大英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17日
(联系人:王平;联系电话:136****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