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工作完成首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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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7日发表
6月11日,遂宁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开区大队将首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21-1号)送达行政相对人,完成了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首秀”。
据悉,经开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于4月21日挂牌成立,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作为遂宁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派出工作机构,代表本级行政机关行使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以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大队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四川省
下一步,大队将深入做好自然资源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科学执法,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维护好辖区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和为园区提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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