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5820599
地 址: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环评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 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磨溪气田雷-1气藏西端增压工程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老木垭村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扩建项目主要在磨溪气田雷-1集气总站内新建一台500kw往复式电动压缩机组、改造工艺区、搬迁原有阀室及油料棚等。项目预计总投资17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一、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农户家旱厕处理;试压废水不含有毒有害物质,视作清净下水,沉淀后就近排入沟渠,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压缩机含油污水、工艺区设备及场地冲洗油污废水采用管道排入站内原有污水罐内暂存,然后定期用罐车运至磨35井回注站进行回注;气液分离产生的气田水暂存于站场内已建污水罐中,定期用罐车运至磨35井回注站进行回注。
2、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扬尘、燃油机械尾气和焊接废气,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开挖的土方及时回填;临时土堆加遮盖或喷洒水润湿;施工现场定期洒水;避免大风天气进行施工;运营期工程正常生产时,天然气处于完全密闭系统内,无废气产生和排放,项目装置检修时为保证检修过程的安全,需排空装置及管道内的残留天然气,残留天然气进入雷-1集气总站站场已建放空火炬燃烧排放,如果发生事故,将对管道超压部分进行放空,依托雷-1集气总站站场已建放空系统进行放空。
3、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进入农户垃圾收集点,集中后送当地垃圾收集系统;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的焊渣(属于一般固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扩建项目施工废料量约0.2t,部分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剩余部分由施工单位严格按照HSE管理模式进行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扩建项目施工期会拆除现有DN400低压汇管、4台DN600卧式气液分离器(F-3~F-6)、工艺区部分阀门管线。拆除的汇管、卧式气液分离器及阀门管线均不属于损坏设施设备,具有可回收利用价值,由施工单位严格按照HSE管理模式进行集中收集后,交川中油气矿作业区统一处置。雷-1集气总站拆除阀室、油料棚等设施时会产生少量弃渣,运至指定渣场进行处理。检修废渣定期交由川中油气矿作业区统一进行卫生填埋。过滤分离主要产生粉尘废渣,产生量较少,由站场垃圾桶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油罐收集废润滑油后暂存于油料棚内南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4、落实噪声处置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置主要噪声源,使其尽量远离农户居住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运营期加强管理措施、合理布局、采用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方式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二、相关文件
1. 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七条"石油类、天然气"第三款"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